民事(行政)起诉状
(民事、行政诉讼案件用)
原告:
被告:
诉讼请求
事实与理由
此致
人民法院
附:本诉状副本 份
起诉人:
年 月 日
填写说明:
1.本诉状供民事、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用,用A4纸书写或打印,左右应留出2cm以上边距。
2.“原告”、“被告”栏,自然人应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码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、住所地、组织机构代码,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、职务,填写要准确,特别是姓名(名称)栏不能有任何错字。地址要尽量详实,具体到门牌号,最好注明当事人的邮编及通讯方式。
3.“诉讼请求”栏,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。
4.“事实”是指被告所侵犯原告权益的行为过程和证据;“理由”是指诉讼的法律依据。事实经过和诉讼理由要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,不得有谩骂、污蔑对方的言词。
5.在起诉状尾部,起诉人是自然人的,要由本人签字;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日期要填写准确。
6.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的人数提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