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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荐全国优秀法官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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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22-06-20 17:52:36 打印 字号: | |

按照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优秀法院、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推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、党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王玲玲全国优秀法官。现进行公示:

一、公示对象

拟推荐全国优秀法官

王玲玲,汉族,19841月出生,四川乐山人,民建会员法学硕士,20079月参加工作。现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先后从事行政、民事、刑事审判工作,办案经验丰富,案件质量高,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被认定为错案2016年起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,帮助了无数失足未成年人修正价值观,回归社会,并抚平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创伤,帮助他们走出阴霾,是他们的知心姐姐。通过积极争取区妇联的支持,在我院授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,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。设立“玲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”,指导全院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纠纷化解、判后帮教等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使得他们健康茁壮成长。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。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、重庆市三八红旗手、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、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、教育转化邪教人员工作“重庆市帮教能手”等荣誉

二、公示时间

2022620日至2022624日(5个工作日)。

三、受理部门及电话
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           电话:41702321

四、公示要求

(一)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,或在思想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,请在公示期限内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。

(二)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,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。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、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。如发现有泄愤报复、恶意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
(三)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。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,取消拟推荐资格。

  

       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
 2022620

 


 
来源: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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