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关于推荐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、三八红旗手(集体)的公示
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妇女联合会转发的重庆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妇联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、三八红旗手(集体)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》要求,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民主推荐、党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王玲玲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,莫婷婷、宋晓霞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,民一庭为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。现进行公示:
一、公示对象
拟推荐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: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有正式干警11人,聘用干警7人,共18人。审理的案件涉及租赁合同、物业服务合同、道路交通事故、医疗损害责任、产品责任、继承、抚养、离婚等日常生活多个方面。民一庭全体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克服了案件基数大、人均办案数量多、审限周期短等因素,在近三年中均较好完成全年结案指标。2020年全年新收案4888件、审结4532件;2021年全年新收5781件、审结5070件;2022年截止11月新收2025件、审结1753件,人均结案329件。近年来,民一庭全体干警紧紧围绕服务大局,坚持司法为民,积极开展志愿服务,在司法服务实践中不断弘扬雷锋精神,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。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,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,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新使命,民一庭干警在司法实践中,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使命,不忘初心,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。在日常审判工作中,坚守公正底线,秉公执法,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,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诉求的同时,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生根发芽,密切党群联系,巩固党的群众根基。通过法治公民小课堂、微视频宣讲、沉浸式话剧表演、车载便民法庭、一镇街一法官等形式,深入学校、社区、镇街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,将法律送进寻常百姓家。组织干警到天湖花园小区、大乘广场、青杠老年养护中心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,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咨询服务,预防老年人权益受损。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校园、开进儿童公园,播放宣传片、讲解典型案例,向群众普及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全年妥善处理涉及未成人案件248件,为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。全庭干警积极发扬雷锋精神,在疫情防控最为吃紧的关头、在社区创文化建志愿服务、小区志愿服务等需要大量人员支援的时候,干警们踊跃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共计500余人次,为区疫情防控、文化创建、社区治理等提供了法院力量。在多次的志愿服务中锤炼了党性,队伍凝聚力更高了,战斗力更强了,本职工作自然也没有落下,民一庭干警以高效公正的司法裁判,人均年结案320余件,无积案错案,打造典型案例20余件,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、评价、指引和示范作用,勇于担当,把握审判规律,正确裁断是非曲直,为全面依法治国、为璧山经济平稳发展,贡献法院人的智慧和力量。
拟推荐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:
王玲玲,女,汉族,1984年1月出生,四川乐山人,民建会员,法学硕士,2007年9月参加工作。现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。该同志先后从事行政、民事、刑事审判工作,办案经验丰富,案件质量高,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被认定为错案。自2016年起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,帮助了无数失足未成年人修正价值观,回归社会,并抚平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创伤,帮助他们走出阴霾,是他们的知心姐姐。通过积极争取区妇联的支持,在我院授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,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。设立“玲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”,指导全院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纠纷化解、判后帮教等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使得他们健康茁壮成长。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。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、重庆市三八红旗手、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、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、教育转化邪教人员工作“重庆市帮教能手”等荣誉。
拟推荐重庆市三八红旗手:
莫婷婷,女,汉族,1984年11月出生,重庆市合川区人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,2007年9月参加工作。现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璧北法庭副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。该同志作为一名一线工作的女法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,政治思想坚定,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系统学习了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。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,注重学习、深刻领会相关精神,强化自身党性修养,提高思想政治素质,做到了学以致用,使学习不流于形式,不走过场,取得实效。该同志组织观念强,工作中服从分配,顾全大局,不计较得失,且主动办理重大、疑难案件,如刘某某集资诈骗案、刘某受贿案、姚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。面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,善于归纳矛盾焦点、处理问题思路清晰,能较好的作出风险矛盾甄别与研判,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汇报,妥善处理诉讼矛盾,比如妥善处理了数起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访事件,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为璧山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,被评为璧山区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先进个人”。在办理离婚、抚养等家事案件时更突出了作为一名女法官亲和力,耐心调解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,妥善解决了多起家庭矛盾引发的家事案件。疫情期间坚守在防疫一线,圆满完成防控值守任务。该同志在工作中勤奋务实,依法公正审理案件,认真细致听取当事人的诉求,耐心化解涉诉双方的矛盾,努力让每个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,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一份贡献。该同志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共计965件、民事案件1031件,办案数量名列前茅。因工作能力突出,该同志曾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“办案标兵”。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,更好做到司法为民,该同志结合审判实践,深入开展了调研工作,并撰写多篇调研文章,案例分析,其撰写的论文《浅析醉酒驾驶主观罪过形态》,被收录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《宪法视野下刑事疑难问题研究》一书中。莫婷婷同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法院各项制度规定,洁身自爱、积极进取,不追逐名利,无任何重大过失或违纪违规问题发生;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,不看重个人名利,不断加强党性修养;工作生活严格要求,群众基础较好,为人谦虚谨慎,公道正派,团结同志,深得同志们的信赖。
宋晓霞,女,汉族,1986年5月出生,重庆市璧山区人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、法律硕士,2008年9月参加工作。现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。该同志长期在审判一线,其先后担任璧北法庭庭长、民二庭庭长、立案庭庭长。工作踏实勤恳,党性强,历经多岗位锻炼,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良好成绩,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。该同志是对党忠诚的捍卫者。作为一名党员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该同志是司法为民的践行者。担任民二庭负责人期间,为解决送达难题,在上级法院统一出台相关送达规则前,提倡建立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库,并积极对接电信运营商,大力推行电话送达,使案件公告率由近60%下降至不到30%,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时间成本以及经济成本。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,强化便民诉讼理念,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、一站通办,立案庭被评选为2022年度璧山区第二批岗位学雷锋示范点;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,在物业服务、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劳动争议、追索劳动报酬等群体性纠纷中推行“诉前调解+示范判决”机制,推动群体纠纷诉外化解。创新审理模式,起草制定《璧山区人民法院要素式审理及文书简化工作指引》,在立案庭速裁团队推行简化文书,提升案件审理效率。规范信访工作,起草制定《璧山区人民法院领导接访日管理办法》,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,实现“信访全留痕、事事有回音”,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。延伸审判职能,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、编制劳动争议典型案例,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,服务辖区民营经济,获辖区民营企业一致好评,多次被媒体报道。该同志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。其承办案件多次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参考性案例,一中院辖区审理破产案件典型案例,获评市高法院优秀庭审;审结首例重整案件,重整企业恢复状态良好,已如期清偿两期债权;积极服务乡村,妥善化解“三农纠纷”。在璧北法庭履职期间,成功化解3起涉农群体纠纷,涉农户180余户,农户赠锦旗致谢;着力维护司法权威,打击虚假诉讼行为,处理虚假诉讼当事人两人、移交违法线索两起,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。该同志是心怀大爱的护航者。作为审判员,立足审判职能,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;作为璧山中学法制副校长,用心普法,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;作为院团支部负责人,发挥共青团堡垒作用,积极引导、支持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。先后被评为璧山区优秀团干、璧山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贡献突出个人。
二、公示时间
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(5个工作日)。
三、受理部门及电话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电话:41702321
四、公示要求
(一)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,或在思想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,请在公示期限内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。
(二)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,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。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、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。如发现有泄愤报复、恶意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(三)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。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,取消拟推荐资格。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2022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