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》要求,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,拟聘用张傲然同志为我院聘用制司法警察。特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
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(5个工作日)。
受理部门及电话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;电话:41702321
公示要求
(一)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聘用条件,或在思想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,请在公示期限内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。
(二)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反馈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真实具体,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。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、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。如发现有泄愤报复、恶意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(三)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。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,取消拟推荐资格。
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
2024年3月25日